四川綿陽涪城區破獲“福元”網絡傳銷案
2020年9月28日,涪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王某某等14人組織、領導傳銷案在涪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案情簡介
2015年6月,劉某某、王某某等人成立綿陽網絡服務公司,通過對外宣傳其電商平臺,以高額返利為噱頭吸引廣大群眾投資。而公司實際上以發展人員數量為計酬依據,利用聯盟商城平臺,以提供撮合交易服務為名,要求加入者繳納訂單數額16%的資金獲得返利資格,并要求區域經理繳納1萬元“體驗消費”資金,大量發展下線人員,以下線團隊繳費為依據給上線人員層層計酬,用后加入者繳納的資金支付先加入者的返利計酬,人為虛增系統中的“福元”余額,控制每日“福元”贈送單價,虛構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騙取財物。
2015年6月以來,該傳銷組織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80余萬人,吸收資金30億元,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給社會帶來重大惡劣影響。
傳銷活動對社會有巨大的危害,很多人都對其深惡痛絕。但仍有不少人對傳銷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缺乏足夠的警惕性,在不經意間就被卷入其中,深受其害,甚至禍害他人和社會。
“凡是拉人頭、交會費、高返利就是傳銷”承辦多起傳銷犯罪案件,有豐富辦案經驗的檢察官如是說。傳銷的本質就是利用人們投機、貪婪的心理,鼓吹一些不可能實現的預期收益。
2017年以來,涪城區檢察院共受理組織、領導傳銷案78件238人,起訴66件176人。傳銷方式不斷“改頭換面”,披上了“公司”“資本運作”等外衣,呈現出更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
下面,檢察官為大家梳理出常見的傳銷活動類型:
01.
純資本運作的傳銷
沒有產品,只要你繳納會員費用,然后根據你的層級來讓你獲得報酬。犯罪分子往往會以“做生意”“做工程”等名義將親屬、朋友邀約至某地,通過聽講課等方式將其發展成為下線,并要求其購買股份,然后按照“五級三階”制,以發展下線人數晉升級別,從而獲取返利。
02.
消費返利型傳銷
以消費為幌子,實際上還是根據層級和虛擬產品來謀取利益。如劉某某、王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案中,犯罪分子通過成立公司,對外宣傳其電商平臺以提供、撮合交易服務為名,實際卻要求加入者繳納訂單數額相應比例的資金以獲得返利資格,并為加入人員設立層級,通過繳納“體驗消費”資金,大量發展下線人員,以下線團隊繳費業績為依據給上線人員層層計酬,用后加入者繳納的資金支付先加入者的返利計酬,通過虛構盈利前景,來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騙取財物。
03.
投資原始股、基金的傳銷
在涪城區檢察院辦理的“某帝資本”原始股案中,犯罪分子以公司即將在美國上市,購買該公司原始股股權,待上市或分紅時將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每位參加者至少繳納一定數額的會員費,凡是加入者擁有“某帝資本”一定份額的原始股或分紅產品。會員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會員投資額多少作為返利依據。
04.
養老保險返利型傳銷
這主要是針對老年人的一種傳銷手段。以購買養老保險的名義,要求投資者進行消費投資。投資者加入后注冊為會員并得到“等價”產品。如果會員發展新的投資者,就會獲得相應的返利,老會員再把新投資者注冊成為新會員,讓其繼續發展新的投資者,發展的投資者越多,獲利就越多。
傳銷活動具有幾個顯著的特點,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是具有入門費,必須交錢或者購買商品換取加入的資格。二是發展下線,需要拉其他人當自己的下級,通過新成員的“入門費”來維持運營,他們通常會從親朋好友入手。三是團隊計酬,計算報酬時,以自己的直接下線或間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
傳銷手段花樣翻新,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別。切莫掉入傳銷陷阱,以免血本無歸。
編輯:王 蘇
文字:胡鈴敏
設計:董 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