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傳銷頭目在蓉被公訴 家屬落淚盼早悔悟歸家
12名被告人在從事非法傳銷活動期間內,其中4名被告人先后晉升為“老總”層級,在傳銷組織內對其所在體系起組織、指揮、安排、領導等作用。另有7名被告人在“老總”的安排下,在“家庭”內擔任或曾擔任“大總管”、“自律總管”、“能力總管”等的管理職務,協助其所在體系內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庭審過程中,一位被告辯護律師稱,被告人李某在歸案后態度較好,且在加入非法傳銷組織活動前后只發展2名成員,本身也是傳銷組織受害者,并未刻意“拉人升總”,只是組織的“傳送帶作用”,希望得到從輕處理。對此公訴人指出,傳銷組織里除發起者第一人,其他都是受害者,但這并不能弱化被告人組織非法傳銷活動的行為性質,而所謂的“傳送帶作用”也是曲解。
目前,由于案情復雜、涉案人員較多,針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審議后擇日宣判。
■破案經過
鎖定16個小區搗毀37個傳銷窩點
2013年6月,一名剛加入此傳銷組織的成員到公安機關報案,新都城區一些小區內租住著來自湖南、湖北、江西等外省人員,他們以“資本運作”為幌子,謊稱可以掙到千萬元的高額提成,通過入會的方式誘騙外省人員加入,并紛紛從各自的親朋好友中發展下線。隨后,新都工商、公安經過近2個月的大量摸排,確定傳銷組織活動和居住的位置。2013年7月16日,執法人員在新都城區16個小區的37個傳銷窩點展開行動。
在2013年“7·16”傳銷專案行動中,新都公安局、工商、新都鎮、民政、房管、衛生、人武部、消防、轄區街辦等多個成員單位聯動,對該傳銷組織進行了打擊。該行動成功搗毀37個傳銷窩點,擋獲涉嫌從事傳銷人員147人,對其中12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起公訴。這些傳銷人員主要以湖南籍為主,也有一些湖北、江西籍的傳銷人員。
■法官說案
警惕“一夜暴富”心理
該傳銷組織的入會費為69800元,打出的旗號“69800元變成1040萬元”極為誘人,一時的貪念導致“會員”不斷發展“下線”牟利。這樣的惡性循環,使原本剛入會的受害者變成了老道的施害者。提醒廣大群眾增強明辨是非的能力,發現傳銷活動及時舉報,警惕“一夜暴富”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