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例傳銷案主犯獲刑 打著高科技幌子非法牟利
日前,青海省首例傳銷案在該省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審結,劉某、韓某等6名傳銷骨干因犯組織、領導傳銷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不等,并處罰金。
據介紹,2007年3月13日,劉某等6人在山東省海陽市登記注冊了山東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間,劉某等組織和建立了山東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傳銷網絡,以在青海、甘肅、河南、山東等省設立的物流配送中心、旗艦店、專賣店為平臺,通過發展會員,要求被發展會員以認購所謂的中海牌高科技產品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經查,中海公司已發展VIP會員979人。2007年4月17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產品銷售收入為719.3萬元,產品費用中支付的個人返利為217.5萬元。(記者韓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