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父母搞傳銷 竟拉6歲兒子“入伙”(3)
又酸又臭的屋內有個筆記本,上面寫“為發財……堅持”
在該宿舍其中一個傳銷窩點,記者發現該窩點大約150平方米左右,共分為四個房間,三間為男女寢室,另外一間用于洗漱和做飯。
一進屋,記者就被室內酸臭的味道嗆得連聲咳嗽,廚房里長芽的土豆、茄子大多爛了一大半,鍋里剛做好的泛黃片湯發出陣陣異味。一名傳銷者告訴記者,這是為大家晚上“學習”做的“夜宵”。
在現場,記者看到一名傳銷人員筆記本上,寫著這樣一段話:“這里每餐只有一個菜,有時還會吃市場撿回的菜葉,雖然很苦,但為發財,我仍有信心堅持!”
相對于普通傳銷者群居骯臟不堪的室內,該窩點另一處房間卻顯得異常“豪華”。寬敞的大床、整齊利落的衣柜、漂亮的沙發和茶幾,儼然賓館高級“標間”。在“標間”一旁的桌子上,記者看到不僅有香腸、酸奶等“高級”吃的,房間一側還有風扇以及電暖氣等“奢侈品”。
在其中一個“標間”內,執法人員還查獲一臺電腦,里面有一些傳銷人員的個人簡歷。“那臺電腦只有夠級別的才可以用!”一名傳銷人員說。經警方證實,這些豪華“標間”都是傳銷頭目住的。
一名傳銷人員告訴記者,像他們這種剛入會的普通級別,只能和其他人一起睡在用泡沫板墊起的“床上”,并且每天吃大鍋飯“同甘共苦”,只有那些上了“級別”的頭目,才有資格住在單間的床上,并以此作為激勵其他“會員”的模板。
除了吃住“不平等”外,每個傳銷人員都要嚴格聽從“頭目”的命令,稍有不從便隨意打罵,直至對方服氣。而此時,大多數傳銷者都采取默認的態度。
觀察:六歲“傳銷者”已學會騙人
在工商人員查獲的傳銷物品中,“電話邀約技巧”、“怎樣發展親友”、“成功入會法則”等傳銷筆記整整裝了兩大袋子。在一個傳銷人員個人簡歷中,記者發現這些傳銷人員文化程度都不高,工作也不順利,家境大多不富裕,夢想一夜暴富者占絕大多數。
“初中畢業后,我就出來打工,七八年了,仍是最底層的人,大爺找我來這做生意,可到了才知道是傳銷,”一名傳銷者在日記中寫道,“開始我很反感,但經培訓,確實覺得這是條發財路,我真高興!”
而在另一本筆記中,記者看到這些傳銷人員都將親人作為洗腦發展下線的首選,“因為他和你最親,所以你的話他最相信,也最愿意為你掏錢!”
在傳銷者“寢室”一角,一個瘦小的孩子正躺在地上熟睡,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這名孩子叫寶寶(化名),年僅六歲,來自陜西。“他可能是最小的傳銷者了!”
寶寶的媽媽說,她和孩子是被丈夫從陜西老家叫到鞍山的,“老公說,鞍山這邊賺錢容易,我就帶著孩子來了。”
“來了之后,我就知道老公干的是傳銷,不好,但為了賺錢沒辦法。”寶寶媽媽說,為了和老公快速發展下線,他們便教寶寶如何在爸媽游說親友時“幫腔”,“他的作用有時比我們大!”
在寶寶的幫助下,她和丈夫又“吸收”了三名親戚加入,“我老公去武漢了,他說過兩天還能領來幾個朋友……”
提醒:律師表示,出租房屋最好先登記備案
“我建議在出租房屋前,最好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備案。”本報法律顧問秦大軍律師說,“這樣一旦承租者出現違法行為,出租者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秦律師說,對于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居住的房主,如果明知承租者從事傳銷等非法活動,仍繼續租房給對方,那么按照相關法律可以作為傳銷者的同案人接受公安機關處理;如果出租者在租房時不了解對方,那么就只是違反了出租房屋的相關法規,并不觸犯刑法。
“但出租者是否知情并不好界定。”秦律師對此提出三點建議:一、出租房屋時先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二、出租房屋后,常到出租房看看;三、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約定租房使用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