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著母親收錢 警方搗毀傳銷窩母女倆都被判刑
被傳銷組織女頭目黃某雇用的屠某、邢某,在大連推銷“西部扶貧投資項目青春口服液”。該傳銷窩點被打掉,黃某在逃,屠某、邢某到案,幫著母親邢某收取費用及資料的女兒石某也到案。今年4月上旬,西崗區法院一審判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屠某、邢某、石某被判刑。
屠某是安徽省宿州農民,邢某是我市退休女工。屠某、邢某被傳銷組織的女頭目黃某雇用,從2012年3月開始,在我市推銷“西部扶貧投資項目青春口服液”,但其實進行的是傳銷活動。在西崗區林茂街租住房內,兩人幫助頭目黃某發展參加者,收取每個參加者的資料及費用,要求每個參加者交納現金3800元獲得加入資格,再發展2名參加者即可得到返利。一些人被利益誘惑成為參加者,再騙取他人參加,得到返利。同年7月,邢某的女兒石某明知母親從事傳銷活動,仍幫著母親收取參加者的資料及費用。
截止到2012年9月,3人利用這種傳銷方式發展的參加者達114人,收取參加傳銷人員交納的傳銷資金數額共計100多萬元。短短的半年時間就取得如此“成績”,讓黃某等人很得意。
得到舉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警方介入調查,打掉了這一傳銷窩點,屠某、邢某被抓獲,幫著母親收取資料及費用的石某作為同案犯也被抓獲,黃某被警方上網追逃。
在法庭上,3被告人認罪后主動交納罰金,法庭決定對3被告人判處緩刑。今年4月上旬,西崗區法院一審判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屠某、邢某、石某分別判處緩刑,對屠某處罰金8萬元,對邢某、石某各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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