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商、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工作綜述
“用3年左右時間,使傳銷活動在我省得到有效控制,實現全省95%的社區(村)、90%的縣(市、區)和85%的市無傳銷,全省基本無傳銷的目標。”遼寧省副省長邴志剛在去年7月14日召開的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會議上擲地有聲地說。
一年來,遼寧省采取推動打擊傳銷工作上升為政府行為、協同職能部門連續作戰、健全打擊傳銷綜合治理考評制度、開展“三創建”活動等措施,打響打擊傳銷殲滅戰。去年,遼寧省共搗毀傳銷窩點1510個,教育遣返參與傳銷人員18676人次,刑事拘留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305人,其打擊傳銷工作經驗得到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的充分肯定。
“打擊傳銷工作的長期性和復雜性決定了必須由政府統一來領導開展。在我們的努力推動下,打擊傳銷工作已經上升為政府行為,遼寧省政府領導對打擊傳銷工作越來越重視。”遼寧省工商局副局長趙桂琴說。據介紹,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去年省政府分別召開了全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會議,研究制定了《遼寧省集中整治傳銷行動工作方案》。副省長邴志剛和薛恒多次對打擊傳銷工作作出批示,各市政府也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公安、工商機關是打擊傳銷的主力軍。遼寧省建立打擊傳銷工作責任制度,以各市公安局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地打擊傳銷犯罪工作負總責;對轄區內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派出所民警為第一發現責任人,派出所所長為第一打擊傳銷責任人。為了徹底鏟除傳銷賴以生存的土壤,全省公安、工商機關協同其他職能部門,對傳銷人員、傳銷組織、傳銷活動實行網格化管理,嚴防傳銷反彈。遼寧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袁兆龍說:“工商、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對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活動起到了明顯作用。全省工商、公安機關已建立聯動機制,搭建了打擊傳銷網絡監測平臺,實現了打擊傳銷信息共享。”
對傳銷活動進行綜合治理是預防傳銷活動的有效手段。遼寧省充分利用綜合治理考評中的“一票否決”權來敦促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規定,在打擊傳銷綜合治理考評中,對于打擊傳銷工作開展不力,傳銷問題比較突出的縣(市、區)級單位,取消當年度平安縣(市、區)參評資格。此外,遼寧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起草了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在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中的責任。
“結合多年的打擊傳銷工作經驗,我們認識到社區(村)是傳銷人員的主要活動場所,如果傳銷人員不能在社區(村)立足,傳銷活動就沒有了生存的土壤。”袁兆龍說。據了解,自2008年開始,遼寧省先后在全省開展了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無傳銷縣(市、區)”和“無傳銷市”活動(簡稱“三創建”活動)。據統計,目前全省實現無傳銷目標的社區(村)在90%以上。結合“三創建”活動,沈陽、大連、本溪、盤錦、撫順、葫蘆島等市還開展了打擊傳銷大型宣傳活動。
為鞏固打擊傳銷成果,遼寧省工商局、省公安廳部署今年7月至9月在全省開展打擊傳銷專項清剿行動,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9月底前各市完成對已經出租的房屋的登記備案工作。遼寧省工商局副局長趙桂琴表示,遼寧將繼續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誓將打擊傳銷殲滅戰進行到底,努力實現3年基本無傳銷省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