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扶余警方打入傳銷組織(2)
統一行動19個抓捕組同時收網
扶余警方抽調各部門,組成19個抓捕組。11月23日17時,扶余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主要傳銷據點,其他抓捕組負責專案組摸排的其他18個可疑據點,同時進行收網工作。當日晚,所有行動小組共抓獲傳銷人員326人,刑事拘留22人,遣返群眾304人,收繳傳銷書籍524冊,作案工具電腦兩臺。
據介紹,李玉的父親李再強也在這次警方活動中被解救出來。
傳銷內幕成員共分5個級別 代理商月工資24萬
經審訊得知,加入傳銷組織的人每五六個一起租住一處住房,每處住房傳銷組織均設立一名負責人,并稱其為寢室長。每人每月向寢室長交230元至260元運作費,也就是伙食費,每個寢室既是住宿點也是教室。傳銷團伙要求每名成員發展兩名下線,由下線再發展下線,層層從中抽取利潤,每發展一名下線每月可獲得420元收益。
據了解,該團伙按發展下線人數共分五個級別,從低到高分別為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代理商。下線人數越多,級別就越高,所得收益也就越多。以代理商為例,達到代理商的下線人數為491人以上,代理商的月工資將達到24萬元,達到代理商級別時就進入傳銷組織所稱的“平臺”。
管理嚴密 限制交流 美化傳銷 誘騙群眾
據了解,該傳銷組織會嚴密監視每個新加入的成員,出門有人跟隨,相互之間不許多問,用手機打電話、發短信也有人過問。該團伙成員的活動規律是每日7時至9時30分上課,14時至17時30分為“串門”時間,讓各成員聯系下線。授課內容主要是講國家宏觀政策、引用國家領導人的講話,將非法的傳銷活動美化為合法的行為,誘騙不明真相的群眾加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