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破獲傳銷案件 講師進行二十余種職業分析
近日,吉林市公安局集中對外公布了近年來破獲的5起重大傳銷案件,涉案金額近10億元,參與群體超過10萬人,民警調查取證跨全國31個省(市、州),案件復雜程度超出想象。
從這幾起案件來看,當前傳銷犯罪已經較過去有了較大差別,其運作模式、欺騙手段不斷翻新,呈現出“更隱蔽、更技術、更暴利”的特征,披著各色光鮮外衣的欺騙手段連環上演,一些群眾在“發財心切、不明實質”的恍惚中“失足落水”,成為騙子們的謀利工具。
那么,騙子們是如何自編自導自演的這一幕幕雖不精彩但總有追隨者的鬧劇呢?民警披露的案件細節或許會給出答案。
“天上掉餡餅”實為陷阱
2011年10月,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李強在一次婚禮宴席上聽人提及:“現在有機會購買一種來自歐洲的‘優耐克’公司的原始股權,投入2000歐元成為會員,第二年公司上市將有10至20倍的高額回報”,講述者這樣描述這個發財良機。
李強沒有放過疑點。警方經過秘密偵查,迅速掌握了該公司的傳銷犯罪特征及其網架結構,他們采取了十三個層次、三種獎勵制度,傳銷該公司所謂的原始股。證據確鑿后,警方果斷出擊,慕某等7名主犯先后到案。此外,民警在偵辦江西精彩生活傳銷案、河北琳瑯至家傳銷案、廣州太陽神傳銷案、天津盈鑫科技投資公司傳銷案等其它四起案件中,以金字塔式的層級利益分配關系明晰可見,傳銷犯罪的特征十分明顯。
事實上,遍看每一起新型傳銷案的卷宗,傳銷犯罪的最初欺騙手段大致分“特許加盟經營”、“自愿連鎖經營”、“網絡資本運作”、“市場營銷”、“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民間互助理財”、“人際網絡”、“原始股基金”等幾類,盡管名目各異,但其實質卻如同一轍:一是參加者通過繳納“人頭費”或者以認購商品(含服務)等形式變相繳納“人頭費”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二是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三是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順序及其發展人員數量決定,其本質就是一種赤裸裸的詐騙。
由此,這些經騙子們精心編織過的各種面目的拉攏、利誘手段便像天上掉下的“餡餅”一樣出現在潛在“發展對象”面前,整個傳銷騙局中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此展開。
“信念塑造”實為洗腦
民警在介紹五起案情時,一些傳銷組織實施欺騙拉攏的細節讓人大開眼界。在確定了“發展對象”以后,傳銷過程發展到“信念塑造”階段,這對“發展對象”如何成為“下線”舉足輕重。騙子們的“信念塑造”首先是從發展對象的心里分析開始。
在河北琳瑯至家傳銷案中位居第十層的骨干講師畢某的筆記中,有關于對退伍軍人的分析:受軍人的熏陶,觀念有很大改變,回到家鄉后,大多不安于現狀,想干一番大事業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適的工作。對農民的分析:焦點在于脫貧致富,指望種糧發家不現實,養殖渠道又不暢通,做生意缺乏本錢,他們渴望找到一條門路,能夠發家致富……凡此分析二十余種職業,傳銷組織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陰暗心理和罪惡本質顯露無疑,有針對性的“信念塑造”將根據發展對象的心態、特長、背景等特點,制定出一個甜蜜的誘惑。畢某的筆記中還詳細記錄著:講課過程中,興奮度要高,語調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語速要快,但語言要清晰,語氣肯定不含糊,給對方以信任的感覺。說出的話具有一種神秘感,不正面回答對方的提問,不具體解釋自己的話題……
騙子們為了提高欺騙的成功率,做足了各項準備工作,我們也不難想像,他們是如何巧言令色地層層欺騙,形成利益鏈條的"良性循環"。
“理念塑造”,其本質也就是一個洗腦過程
在偵辦“江西精彩生活”傳銷案中,民警從一名傳銷人員處查獲了一本傳銷教材,其中充斥著許多邏輯怪異、但具有較強誘惑力和煽動性的言辭,辦案民警稱之為“魔鬼辭典”。比如,以暴利相誘惑時說:傳銷可以縮短你成功的歷程,可以使你一兩年內,掙到你幾十年掙不到的錢。你說你沒錢,怎么回答你呢?因為你沒錢,所以才讓你想辦法賺。再有一個推托,你說你沒時間,正是因為你沒有時間,所以才讓你在很短時間里面賺到錢,然后濃縮你的生命,擁有更多的時間。對于欺騙親友的血汗錢這種罪惡行徑,傳銷教材竟拋出這樣的怪論來開脫:這些錢畢竟是自己的親友掏出來的,那么這個錢該不該賺呢?我看是該賺。因為錢本來就是叫人賺的,具體誰賺本是無多大區別。傳銷教材甚至為謊言這樣辯護:謊言并不一定就是壞的,有時候我們甚至應該說:這個世界因為謊言而美麗。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于當前網絡傳媒途徑日新月異,較以往“洗腦”上大課的傳統方式相比,互聯網上的網上教室、QQ聊天群、微信等現代化手段已經被廣泛地應用到“洗腦”課程中來,不密集的傳銷人群,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更大的難度。
“黃粱美夢”實為人財兩空
“洗腦”過程結束后,便是圖窮匕首現之時了。騙子們期待的是,“發展對象”成為下線,成為“自己人”,繼續的重復欺騙便是最好的結果。但如果“發展對象”依然保持清醒頭腦,對謊言不為所動,這往往就到了一個“攤牌”的時段,更大力度的拉攏手段甚至人身威脅都有可能上演,這樣的事例在國內其它地區甚至釀成了血案。從吉林市的五起案件來看,由于新型傳銷犯罪已經發生改變,人身自由受限的情況正在減少,以江西精彩生活案為例,傳銷組織者混淆直銷等多種經濟形態,通過網上購物、電子證卷等形式開展傳銷,具有較強的欺騙性。
當傳銷組織以各種面目出現在人前并形成發展的“有機模式”下,各種版本的“黃梁夢”便出現在傳銷參與者的世界里。但美夢醒來,現實卻是殘酷的。
在廣東太陽神傳銷案中,傳銷人員李某、趙某、趙某妻在2011年先后加入傳銷組織,其中,李某系趙某妻之弟。他們打著連鎖經營的幌子,卻沒有任何實體經營。他們以“五級三晉制”為誘餌,讓傳銷組織成員相信只要達到老總級別就可以拿到上百萬的收入,并以發展下線的人數和購買的股份數額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誘騙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被傳銷組織洗腦后財迷心竅的參加者為了早日達到老總級別,不斷欺騙自己的家人、朋友,大多數都是夫妻、兄弟姐妹。直到被抓獲,李某等人仍自欺其人地認為自己不是犯罪,仍然做著發財大夢。
經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李某等七人被告人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犯領導、組織傳銷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零六個月不等。黃粱夢破日,卻是身陷囹圄時。
像李某這樣的例子在民警偵辦的幾起傳銷案件中還有很多,除了錢財精力打水漂外,還有很多的傳銷者美滿的家庭破碎、穩定的收入中斷,其不擇手段的欺詐方法,更是導致人們之間信任度嚴重下降,引發親友反目,家破人亡的事例也并不罕見。
“反傳斗爭”還需全民參與
案件查結后,傳銷犯罪所引起的社會侵害結果讓人震驚之余也深感痛心,如何能更有效地避免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呢?這既需要政府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更需要全體民眾積極行動起來,堅決抵制身邊的傳銷活動,不給其生存的土壤。
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長郝君介紹說:“目前傳銷組織的違法主體不斷生級,已經由農民、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向公司老總、退休干部、大學生等群體擴展,精尖人員的加入使傳銷犯罪的欺騙性和隱蔽性進一步增強,過去,傳銷的人員是只進不出,而現在逐漸演變為有進有出,傳銷組織裂變速度明顯加快;同時,在傳銷內容上,由以往的傳商品、傳實物,逐漸演變為傳概念、傳理念、傳份額,直至發展到所謂的資本運作。在快速致富的心理作用下,許多參與人員從開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認同、接受,并積極參與,于是從受騙者變成騙人者,形成惡性循環,轉戰各處的職業傳銷者已經出現。可以說,“反洗腦”是當前打擊傳銷犯罪的重中之中,而這項工作,更要從全民教育開始,這里面有兩層含意。
首先是普法教育,從《禁止傳銷條例》到《刑法修正案(七)》將傳銷由“非法經營罪”界定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再到2010年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明確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立案追訴標準予以更大層面的宣傳。
其次是案例揭示,通過案例,教會民眾正確識別傳銷與直銷,正確對待騙子們精心布局后的欺騙本質,使人們自覺遠離騙子局,從自身抵制傳銷犯罪,傳銷犯罪也就成為無源之水,這也才是打擊傳銷犯罪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