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公務員為求暴富 也被南京傳銷陷阱洗腦加入
6月5日凌晨,南京江北新區公安分局集結300余名警力開展打擊傳銷集中收網行動,一舉搗毀非法傳銷窩點45個,抓獲涉傳人員164人,涉案金額約1000余萬元,有力凈化了當地轄區的治安環境。令人意外的是,記者從此次抓捕過程中了解到,除警方成立專業打擊傳銷隊伍,動用黑科技抓捕傳銷人員外,被抓獲的傳銷人員還呈向年輕化及高學歷發展趨勢。而在這些傳銷人員中,不乏本科、碩士生以及公務員人員,甚至還有多個“全家出動”的罕見案例。
專業隊伍打擊傳銷,黑科技助力抓捕164人
6月5日凌晨4時40分,隨著指揮部一聲令下,江北新區警方11個抓捕小組300余名警力同步出擊,對10個小區的45個非法傳銷窩點實施全面收網,1個小時之內精準抓獲傳銷成員164人,其中骨干成員47人。
本次打傳行動各抓捕小組不僅統一使用頭套、馬甲等抓捕器具,還首次全程使用4G執法記錄儀,精準打擊程度堪比熱播劇《破冰行動》。“4G執法記錄儀可以將現場抓捕情況同步傳輸至指揮部,方便指揮部第一時間掌握現場動態,指揮現場警力實施抓捕和搜查取證。”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雪松介紹。
不僅如此,針對轄區傳銷窩點較多的局面,該局早在2018年7月9日成立了一支50余人的打擊傳銷專業偵查隊,聯合綜治局、市場監管局、街道和社區等相關部門,持續在重點小區開展傳銷人員清繳行動。截至目前,該打傳專業隊先后組織相關力量開展小型清查行動100余次,清查傳銷窩點300余個,帶回審查傳銷人員1230余人,教育遣返250余人,為打傳專項行動提供重要有價值案件線索30余條。
算上這次的收網行動,自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組建以來已組織了四次大規模集中打傳行動了。經過前三次大規模打擊傳銷集中行動,江北新區警方已抓獲傳銷人員近千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37人,涉案資金達億元。“其中‘2017.11.28’案件法院已經判決,26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68人被判處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打處質量和打處效果明顯提升。”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畢翔龍告訴記者。
通過多頻次集中行動重拳出擊、最大限度地擠壓傳銷生存空間,江北新區2018年全年傳銷警情較2017年同期下降24.6%,打處人員同比上升26%;2019年1-5月,江北新區傳銷警情同比下降10.6%,有力護航江北經濟建設高質量發展。
為求暴富,碩士公務員深陷傳銷陷阱
記者從此次抓捕中了解到,江北新區警方抓獲的傳銷人員中不乏本科及碩士學歷者,有的甚至辭掉了原本相當不錯的公務員或者銀行工作,懷揣一夜暴富夢想,一心搞傳銷。
如30歲的周某,是某大學的研究生,因畢業后一直未能找到心儀的工作,去年年初被大學同學以“從事連鎖經營行業能掙錢”為由介紹加入傳銷組織。當同學離開后,周某不僅沒有醒悟,還接手了他負責的總管職位,開始不斷發展下線。被警方抓獲后,他如釋重負般交代了所在經理室的組織結構和人員分工。
本次打傳行動中落網的31歲的汪某,其經歷更是令人唏噓。她畢業于知名高校,曾就職于一家銀行,丈夫原是一名公務員,夫妻家庭和睦,工作穩定,是一個令人稱羨家庭,但這一切在丈夫辭掉公職加入傳銷組織后戛然而止。2015年,其丈夫以外出旅游為名將汪某帶到南京,進入了傳銷組織,經過傳銷組織人員的洗腦,汪某辭掉銀行工作,一心加入傳銷組織。從此夫妻二人一直專心在南京搞傳銷,并生下了女兒,經過4年的“打拼”,并沒有實現快速致富夢想。據汪某稱其丈夫已與兩年前返回武漢,目前自己一個人在南京照顧女兒,原本幸福的家庭因傳銷已經形同虛設。
不認親兒,母親自稱搞傳銷都是六親不認
傳銷本身具有很強的欺騙性,許多傳銷人員對所謂的“自愿連鎖經營”深信不疑,為此不惜拉親朋好友入會。但面對警方的訊問,連親兒子都不認的唐某還是令辦案人員大吃一驚。
2013年,王某考上了某地公務員,因嫌實習期低,工作兩個月即辭去工作“下海”。2015年,一心想發財走上致富之路的王某在朋友介紹之下交足6000元“入會費”,正式成為傳銷一員。后為求“穩定持續發展”,王某來到南京準備大展拳腳。秉承“有錢一起賺”的原則,王某2016年誘惑父親王某生、母親唐某兩人交錢入會。
3年來,王某對“穩賺不賠”的傳銷工作心生疑慮,但考慮到一家三口已“投資”6萬余元,至少得“回本”,他只能硬著頭皮上。而其母親唐某毫不知情,一心認為傳銷必然會發大財,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深刻學習到行業內部的“優良品德”。長蘆所辦案民警對唐某進行訊問時,其矢口否認與王某的母子關系,并稱“搞傳銷的都是六親不認的”。
嫌疑人溫某,受朋友邀請到南京后進入該傳銷組織,自己繳納了69800元,又先后將自己丈夫、堂姐、朋友拉進該傳銷組織發展為自己下線。
嫌疑人嚴某,本來在深圳做服裝生意,月工資七八千元,收入穩定。去年12月,受老婆周某“掙大錢鼓勵”下,跳入傳銷組織。短短半年時間,夫妻二人就損失約14萬元左右。
嫌疑人童某,原本在北京某軟件公司工作。去年5月應妹妹邀請到南京游玩時被“洗腦”,辭掉工作一心做傳銷項目。在了解到只有成為管理人員才能掙大錢后,童某一個月時間內將自己的小姨、小姨又將其身邊一對夫妻拉進了傳銷組織。
嫌疑人李某,本來是一名藝術學院的學生,一直懷才不遇,于2014年經朋友游說加入傳銷組織。其朋友聲稱,前期只需花3800元購買產品,就能參與分紅,自愿連鎖經營,是國家扶持的一個項目,工資待遇很好,還可以入股。“每天都會有不同的人員給你講解不同的知識,也會有不同的人和你一起溝通探討,他們中很多都是各個行業的精英,他們會教你怎樣去操作,怎樣賺錢,怎樣晉升,以及怎樣用謊言騙人……”沉浸在亢奮發財夢之中的李某,籌齊69800元,開始做起“千萬富翁”的美夢,直到被警方抓獲才懊悔不已。
警方提示:傳銷行為害人又害己
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汪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10000。在看守所里,說起自己的經歷汪某悔恨不已。汪某說,他之所以加入傳銷組織,源于自己的妻子林某。在參與傳銷組織之前,自己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收入不是很多,但是一家人和睦甜蜜。2014年年底,妻子林某在老鄉的介紹下來到南京投資生意,對方稱這個項目是國家保障項目,只要投資就是穩賺不賠,只需繳納6萬8千元,能賺1040萬元。林某在老鄉的鼓吹之下,很快交了錢,加入了傳銷組織。之后,林某又以有好工作為由將汪騙至南京,從此加入了傳銷組織。到南京后,汪某便被其妻子帶至傳銷課堂聽課,聽得次數多了,汪某便被授課者云里霧里的發財之道吸引,也繳納了68000元,加入其中。隨后,潘某發展自己的兩個同鄉,并逐步升到大總管助理。汪某說,他一直沉浸在發財夢之中,直至妻子升為大總管自己成了大總管助理才發覺有些不妥,因為本來講的可以保底回本,然而直到被捕他不僅沒有回本,還將自己近幾年的積蓄都賠了進去。
目前,林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20000。汪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10000。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江景軒
圖為警方抓捕涉嫌傳銷人員的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