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絡傳銷專“坑”老年人 領刑2年
近日,興義市人民法院對一起網絡傳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當庭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女子搞傳銷 領刑2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女,1978年11月出生,貴州興義人。
2017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某某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經他人介紹先后加入兩個網絡傳銷平臺,以繳納會員費獲取投資報酬、下線入會即“返利”等為由進行傳銷。 期間,被告人王某某通過互聯網分享傳銷二維碼等方式,“拉人頭”發展多名下線人員,并引誘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層層傳銷,參與傳銷人數上百人,涉案金額上百萬元。 “本案被告人經人介紹誤入網絡傳銷組織,從一名‘受害者’變成‘施害者’,沉迷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以互聯網平臺為載體,采取繳納會費、層級返利、發展下線等手段,對中老年人等群體實施傳銷,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主審法官以案釋法。
法庭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量刑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現場) 天上不會掉餡餅。不管是線下傳銷,還是線上(網絡)傳銷,我們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投資返利”“高額回報”“輕松賺錢”等騙術;中老年朋友更要小心,面對形形色色的免費旅游、考察、“大師”講座、免費領取禮品、免費VIP會員等不要輕易相信,避免深陷泥潭,上當受騙,財產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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