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縣打擊傳銷、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行動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
你們好!
《禁止傳銷條例》實施以來,我縣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打擊傳銷行動,有效地遏制了傳銷活動在我縣的滋生和蔓延,為我縣創建“平安和諧象州”積極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傳銷活動不僅嚴重威脅廣大干部群眾生產生活,還擾亂了社會秩序和經濟發展。為了維護社會穩定,打擊非法傳銷,保障大家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平安和揩氛圍,特向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發出一封公開信。
傳銷在我國屬于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一種經營行為。由于傳銷具有組織上的封閉性,活動上的隱蔽性,傳銷人員的分散性和活動場所的流動性等特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傳銷進行邪教、幫會、迷信、非法拘禁和勒索等違法行為,嚴重背離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追求,影響了我國的社會穩定,因此必須徹底鏟除傳銷行為。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參與傳銷的人員,為撈回本錢,他們開始揣著明白裝糊涂去騙更多的人,被騙的人多是親戚朋友,最后身無分文,有家難回,走向一條執迷不悟的“不歸路”。
當前,我縣正在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為此,希望全縣各族人民、廣大干部職工群策群力、群打群防,共同攜起手來構筑打擊傳銷、抵制傳銷的防線;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保持打擊傳銷高壓態勢,共同防范傳銷活動在我縣的滋生和蔓延。讓傳銷行為成為“過街鼠人人喊打”,使傳銷活動無處藏身,形成全社會人人參與打擊傳銷、抵制傳銷的良好社會氛圍。從現在起,讓我們遠離傳銷、防范傳銷、抵制傳銷,共同構建“平安和諧象州”,建設我們美好的家園!
祝全縣人民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舉報電話:公安110;市場監管12315
象州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