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起廣東開展“禁傳銷、保亞運”專項行動
奧一網綜合 (通訊員:胡燕妮)8月26日上午,廣東省打傳辦、省工商局、省公安廳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決定于2010年9月—12月在全省范圍聯合開展“禁傳銷、保亞運”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打擊“拉人頭”、暴力脅迫傳銷、利用傳銷活動進行經濟詐騙、利用互聯網開展傳銷活動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帶黑社會性質的傳銷組織以及暴力抗法分子,嚴懲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為首分子和傳銷骨干,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
此次專項行動時間為2010年9月—12月。行動將以廣州以及佛山、汕尾、東莞等亞運會協辦城市為重點行動地區,開展大整治、大清查、大掃除,保障亞運會安全順利舉辦;以深圳、珠海、韶關、梅州、惠州、中山、江門、茂名、湛江、肇慶、清遠等亞運周邊地區為重點防控地區,加強日常監管,堅持“露頭就打”,嚴防傳銷活動形成規模。集中整治階段期間,各級工商、公安機關將對所屬轄區的出租屋、賓館、酒店、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傳銷活動易發地點以及勞動中介機構、勞務市場、培訓機構等場所開展地毯式清查,及時發現和掌握相關信息,確定清理打擊對象,制定打擊措施,并集中力量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對傳銷組織者、策劃者、骨干分子開展收網抓捕,偵破一批傳銷案件。據悉,各級工商、公安機關還將規范和完善亞運期間打傳投訴舉報處理制度、領導值班制度和案件協作制度等管理制度,構建亞運期間打傳維穩綜合體系,力爭將一般傳銷違法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對于亞運期間發生的傳銷案件,將做到及時發現,迅速查處,穩妥善后,杜絕發生群體性事件。
據悉,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在今年的打擊傳銷工作部署中,不再將廣東列入全國整治傳銷活動的重點地區,這是近十年來廣東首次不列入全國重點地區。今年以來,全省共搗毀傳銷窩點548個,清理遣散傳銷人員4460人次,解救受騙群眾192人,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傳銷頭目、骨干分子79人,法院依法判處傳銷犯罪案件39宗、114人,特別是運用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查處了一些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大要案件,如香港亮碧思案、世界通案,提升了打傳工作的總體效果。
會上,廣東省打傳辦主任、省工商局鐘偉泉副局長分析了廣東打擊傳銷工作的形勢,并對此次專項行動做出了具體要求。當前廣東打擊傳銷工作仍面臨嚴峻考驗:一是傳銷活動在一些地區仍在存在,一些地區還比較嚴重。今年以來,省打傳辦共受理傳銷活動的投訴舉報64起,涉及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梅州、東莞、中山、江門、茂名、湛江、肇慶等12個地市。其中反映東莞、茂名、梅州等地傳銷活動相對突出。二是傳銷暴力化、犯罪化的傾向明顯,傳銷組織多數采用精神控制與暴力控制相結合的手段,強迫被騙人員加入傳銷組織。傳銷組織與政府部門的對抗加劇,鼓動人員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反政府言論。三是傳銷對象更為復雜,傳銷形式更為多樣,傳銷手段更為隱蔽,增加了打擊難度。特別是一些傳銷組織利用互聯網,發布傳銷活動消息,建立傳銷網站,提供虛擬交易,騙取入門費,傳銷的范圍更為廣闊,受騙人數更多,偵破和懲處傳銷頭目的難度更大。
鐘副局長強調,各級工商、公安機關要始終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發揮作用,基層組織積極參與,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深化打擊傳銷綜合治理工作;要切實轉變觀念,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繼續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擊傳銷工作重點由清查驅趕為主轉變為刑事打擊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機關配合工商部門開展整治為主轉變為公安機關偵辦傳銷犯罪案件為主的工作思路。
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在會上對全省公安機關專項行動作了要求,強調目前傳銷犯罪方式已由“欺騙型”向“暴力型”轉變,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活動的問題日益突出,查禁傳銷活動是亞運安保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決不能盲目樂觀,掉以輕心。他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在偵破大要案件、清查整治、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規范執法上下功夫、見成效,在本次專項行動中要加強組織領導、協作配合、宣傳教育,要牢固樹立“打主動仗”的指導思想,確保在專項行動期間我省不發生影響惡劣的重大傳銷案件、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