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區辦結一宗網絡傳銷案 罰沒80萬
伴隨著互聯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以無接觸、網絡化、地域分散化為特征的新型網絡傳銷逐漸成非法傳銷的主流。打擊網絡傳銷工作,對于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劍”出鞘,克難攻堅“異地多區域管轄、關聯多市場主體”等復雜案情,堅決維護市場秩序,成功辦結一宗新型網絡傳銷案,罰沒款801416.91元。
一、“防”字上下功夫,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該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遵照省、市局“規直打傳”文件部署,貫徹執行打擊“互聯網重點領域”非法傳銷專項行動。通過創建“直銷品牌代表微信群”,定期將違法案例、宣傳標語等群內分享警示,同步與遏制非法傳銷、擴寬非法傳銷線索渠道等工作無縫鏈接。
依托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基礎優勢,倡議鼓勵直銷員對非法傳銷線索積極舉報。發揮股、隊、中心及基層鎮(街道)綜合執法隊聯動監管優勢,把握“哨兵”“情報員”“偵察兵”“沖突隊”的角色定位,強化對非法傳銷線索的收集。同步與區掃黑除惡辦、公安、政府綜治等部門,建立打擊傳銷聯“防”機制,在情報共享、線索移送、定性查處和宣傳教育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同鏟除傳銷活動的生存土壤。
二、“宣”字上作推手,強化普法宣傳,創新渠道法規靶向推送。編印《“規范直銷、打擊傳銷”漫畫釋法》《如何識別傳銷三要素》等,幫助干部職工充分熟練掌握“非法傳銷”等法規知識點,充當名副其實的“普法宣講員”“偵察兵”角色,重點利用“互聯網+微信”模式,努力實現與監管對象溝通零障礙、監管零缺位、宣傳零距離。
倡議干部職工在朋友圈中“靶向性”推送轉載“市場監管半月沙龍”“中國反傳網”等權威公眾平臺刊登的“傳銷重磅新聞、警示案例、防騙對策”等文章。扎實向經營者“靶向性”微信推送普法內容,開展揭露傳銷違法性質和欺詐本質的法制宣傳,提高群眾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形成社會攜手抵制、共同打擊傳銷的良好局面。
三、“打”字上真實干,強化案件查處,上下聯動線索浮出水面。按照“懂非傳、識行為、敢查處、重細節”的監管思路,該局圍繞打擊“互聯網重點領域”非法傳銷專項行動方案,針對新型網絡傳銷傳播速度快,涉及人員眾多,涉案資金數額巨大且轉移方便,發現和查處難度較大等特征,指派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科技和信息化股、網絡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股、綜合執法大隊等相關業務端口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
上年初,通過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12345民生熱線等渠道獲取的廣州某某公司等非法傳銷案源線索。通過“注重投訴案源、外圍秘密摸查、線索公安共享、關注網絡動態、投訴入手取證、模式固證深挖”等方式對案件展開調查,強化聯合與異地市場監管、公安、稅務、通信等部門的協作,歷經近一年的調查、核實、固化完整證據鏈,提取證據案卷材料近2000頁。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廣東某某傳媒有限公司等市場主體共同組織策劃傳銷的行為,作出人民幣80余萬元的處罰。
四、“建”字上做文章,強化普法宣講,關注熱點映射警示教育。依托大市場監管職能優勢,將“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元素融合至“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創建無傳銷社區(校園)”等活動中,撰編《漫畫釋法》宣傳彩頁畫冊供現場翻閱及微信監管群等渠道同步推送。
宣傳介紹傳銷的特征、欺詐性和危害,揭露了此類犯罪的手法、特點和現狀,普及相關安全防患知識。重點助力群眾識破以“虛擬貨幣、金融互助、投資理財、旅游互助、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區域開發、電子商務、網絡營銷、網絡代理”等為幌子,并冠以“社交電商、新零售、網絡購物、xx商城”等創新營銷方式為名頭,借助微信、微博、社交網站等平臺或各類社交購物手機軟件,收取入門費、代理費、會員費等費用,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吸引人員加入并不斷發展下線的新型傳銷行為。
教育、引導群眾提高警惕,防止被傳銷利誘、被謊言蠱惑,遠離傳銷、拒絕傳銷,正確識別、防范和抵制傳銷。建立健全監控預警防控網,擴寬完善群眾舉報投訴渠道,發動群眾群防群治,一旦發現非法傳銷線索,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公安、通信等部門及時核查相關線索,依法嚴厲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