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去年傳銷案件92.5%涉及網絡
5月15日是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記者從市公安、市市場監管部門舉行的2024年打傳反詐防非主題宣傳活動上獲悉,新型網絡傳銷犯罪占福州市2023年傳銷立案總數的92.5%,成為傳銷犯罪的主要形式,隱蔽性和欺騙性更強。
2023年1月,歷經半年的摸排偵查,一場涉及福建、浙江等30個省份,累計涉案金額達26.4余億元的“傳銷騙局”,被羅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順利偵破,2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設立某商學院,對外宣稱“專業解決就業困難、閑錢投資、理財及創業”,實則通過授課培訓,大肆發展會員,應屆畢業大學生更是重點對象,7年內,在全國累計發展會員14.3萬余人,受害大學生4695名。
事實上,這只是諸多網絡新型傳銷案件之一。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陳祖華介紹,從去年立案的案件類型來看,傳統的聚集性型傳銷案件立案7起,僅占案件總數的7.5%,其余92.5%的案件都是利用網絡、手機APP等進行的新型網絡傳銷犯罪。
相比傳統傳銷,新型網絡傳銷更隱蔽、靈活,其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沒收身份證、手機,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利用網絡、手機APP等載體,公開宣傳,講師授課。“近年來涌現出一些花式‘羊皮’,比如,互聯網金融、虛擬幣投資、電商消費返利、養老投資、字畫、古玩等藝術品拍賣等,形式多樣。”陳祖華介紹。
除了編造暴富神話、高額返現誘騙等形式外,他表示,傳銷組織宣傳的道具,比如,黃金、奢侈品、藥品等也普遍低于市場價,目的就是讓部分參與者先嘗到“甜頭”,進而大量投資,但是無論花樣怎么變,都離不開傳銷的本質特征——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通過下線人員業績獲取利潤。
“關鍵不要幻想一夜暴富,一定要牢記‘天上沒有餡餅,有的也只能是陷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不正當競爭處相關負責人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