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打擊傳銷“皖劍-2016”啟動
6月12日,記者從銅陵市工商局獲悉,為嚴打嚴防傳銷行為,鞏固我市打擊傳銷和創建無傳銷城市成果,從即日起到12月10日,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傳銷“皖劍-2016”行動,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和刑事打擊雙重作用,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行動期間,我市將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多發、群眾投訴量較大、傳銷人員聚集地區為重點,嚴厲打擊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實施的異地聚集式傳銷,以“免費旅游”、“原始股權”、“電子商務”、“資本互助”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重點打擊和處置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對多次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和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出租戶采取必要的行政處罰措施。
行動期間,我市將加大嚴打整治力度。緊密結合“無傳銷社區(村)”、“無傳銷城市”創建等活動,采取“專案經營”與“面上清理”相結合、刑事打擊與行政處罰并舉、教育勸返與綜合治理同時推進的打擊傳銷活動模式,對傳銷人員參與人員進行同步清理;依法打擊網絡傳銷。密切關注網絡傳銷的輿情動態,通過群眾舉報、主動發掘、日常巡查等途徑,認真梳理篩查網絡傳銷案源線索,及時予以打擊;嚴防傳銷進入校園。堅決查處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積極會同教育、宣傳等部門,建立聯系制度,定期交換情況,強化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治理;完善創建工作體系。在全面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基礎上,加強基礎性、源頭性工作,實現打傳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基層防控傳銷體系,夯實群防群治基礎;加強出租屋的管理。加強對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出租房屋的管理,充分發揮居民(村民)委員會、社區、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組織作用,及時掌握情況,發現線索。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活動提供倉儲、培訓場所和住宿等便利條件;規范直銷企業行為。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機關要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掌握情況,堅決打擊和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