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記者從合肥市包河區(qū)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審查起訴了一起重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48人。
安徽商報記者在采訪中獲悉,2010年8月左右,這個傳銷組織在王某、劉某某、王某某等人帶領下,陸續(xù)從廣西南寧遷至合肥濱湖新區(qū),繼續(xù)從事“資本運作”的傳銷活動。經(jīng)過三年多的迅速發(fā)展,這個傳銷組織已吸收傳銷人員多達8500余人,屬于重大集團犯罪案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更讓人吃驚的是,傳銷人員采用暴力手段對抗國家機關的打擊,組織人員內部也是矛盾重重,各類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件頻發(fā)。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