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300人傳銷團伙一審宣判 16名“骨干”分獲刑
日前,安徽宿州市一非法傳銷團伙犯罪案一審宣判,該市埇橋區(qū)法院對該傳銷組織中的1名最高級別A級傳銷人員、12名B級傳銷人員、3名C級傳銷人員,分別判處五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宿州警方調查,自2010年初,白某某伙同其旗下的傳銷骨干李某某、趙某某等人竄到宿州市,先以找工作、談朋友、會網友等理由將親戚、同學、工友、網友等騙至宿州市,而后以“香港金龍國際貿易公司”推銷商品、連鎖銷售的名義對新人進行“洗腦”,利用他們夢想著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心理,要求新人至少繳納3800元/份購買加入資格,并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加入,同時按照分別所發(fā)展的人數及所推銷的份數順序設定五個層級,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提成計酬依據,發(fā)展總參加人數已達300余人,總金額500多萬元。
后來,一名剛被騙去的新人報警,使宿州警方掌握了他們的犯罪證據。治安民警精心部署、循線追蹤,與工商等部門協同作戰(zhàn)、全面清查,最終使得該傳銷組織雪球式滾了兩年的結構瞬間土崩瓦解、灰飛煙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