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在美國上市,但云集品卻成了傳銷事實
2019年3月21日,電商平臺云集正是向美國SEC提交上市招股書,堅實的踏上了上市之路的第一步。
另一邊的深圳,當地警方對“深圳前海云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調查進入了收網階段,將多名該公司高層進行抓捕。當地警方將事件定性為“成功摧毀“云集品”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云集品想必是要涼涼了。
平步青云的云集
云集提交上市招股書,云集品卻被端了,同樣作為社交電商,為何結果天差地別,值得行業去深思。
據了解,云集成立于2015年5月,是一家不滿四歲的年輕公司。官網顯示,云集是一家由社交驅動的精品會員電商,提供美妝個護、手機數碼、母嬰玩具、水果生鮮等全品類精選商品。
擁有超過4500萬普通用戶和700萬付費會員,單日銷售額最高超過8.7億元。模式上云集自己賣貨自己配送,通過社交特別是熟人社交的方式在促進銷售。
基于社交裂變模式上的“會員制”,云集以會員價值為導向的“社交推薦+高標供應鏈”會員電商模式已經在社交電商賽道實現超車。自2015年5月上線以來,云集始終保持著高速增長,目前云集上擁有超過700萬會員。
2016年、2017年、2018年,云集的GMV分別為18億、96億和227億。2018年,云集的全年營收達130.15億元,相較2017年64.44億元同比增速達101.97%;復購率更是達到驚人的93.6%。對比同行業以此著稱的唯品會的85%。會員電商的粘性可見一斑。
布局上,云集吸取了958萬的行政處罰教訓,從積極布局社交電商,到成為全球領先的會員電商平臺,基于社交驅動的理念,云集采用的“S2B2C模式”在電商新零售領域,整合了會員的社交傳播方式,讓他們成為商業溝通的良好渠道。
照現在的趨勢看來,云集是最成功的S2B2C新型電商模式代表。
跌下神壇的云集品
同樣打著社交電商的旗號,打的新零售的旗號,打著跨境電商的旗號的云集品公司在營銷模式上,描述為“全球首家會員股東分紅制跨境電商”。
而一所財經了解到,這種模式就是“分銷+返利+分紅”。實際上,該模式早已是被各種網絡傳銷團伙玩爛的“消費返利”模式。
云集品規定,消費者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后,就能在平臺上擁有一間自己的虛擬店鋪。其中消費額度分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個檔位,對應的店鋪級別分別為銅店、銀店、白金店、鉆石店。
若消費者只注冊不消費,則只能擁有一間普通店鋪,無任何級別。云集品要求入駐的工廠把20%的利潤返給消費者,消費者通過消費就可以享受到分紅。
總之,等級越高,享受到的分紅和獎勵越多。在眾多的獎勵和高回報的誘惑下,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就紛紛加入其中。最終導致血本無歸的慘淡下場。
此外,一所財經還發現了云集品一個有趣的問題,深圳前海云集品的前身是深圳前海沃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Jeff Pan,2016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也由Jeff Pan 變更為中文名字潘躍健。
據海外中文媒體2014年9月報道,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于2014年9月22日控告一個涉嫌操作老鼠會的亞特蘭大公司沃達(Zhunrize)及其執行長潘總(Jeff Pan),據稱其自2012年起向投資人非法吸金達1億500萬美元。
Zhuunrize公司98%的利潤來自新會員的會員費以及月費而不是銷售產品,最終被判定為詐騙罪,也就是傳銷。云集品的前身,本身就是一家傳銷公司,是一位資深的傳銷“專家”所創立的。由此我們可以懷疑云集品的創立初衷已有傳銷嫌疑。
轉型社交電商時,謹防掉進傳銷怪圈
云集品在沒有正規產品、正確渠道上,越走越偏。
所獲利潤,一部分來自于會員購買價格虛高產品的超額花費,而另一部分就來自云集品對供應商的無情壓榨和不斷拖欠應付給供應商的大筆貨款。
用一套傳銷的制度和模式還有慣用的詐騙伎倆,穿上了社交電商或者分享經濟的馬甲,卻掩蓋不住傳銷的實質。因此云集品從創立便注定了今日的結局。
云集剛好相反。云集是利用社交電商的趨勢和平臺,工具手段方法,再利用直銷和社交商業結合裂變的方式,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云集的裂變有直銷裂變的原理,也有社交裂變的原理。社交電商,也正在成為直銷企業的優先選擇和未來新零售領域的主流形態。
在轉型社交電商的過程中,很容易落入傳銷的怪圈之中。云集品帝國的倒塌正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眾籌、欠款、發原始股,一系列的操作令人眼花繚亂,背后的初心仍然沒有任何變化,那就是——騙。
同樣走社交電商之路的云集也曾落入過傳銷的深潭之中,但是最終還是選擇繳足罰款,重新做人。云集認真的態度,比云集品更值得一“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