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理財外衣的傳銷騙局:6年詐騙5.9億,六名組織者獲刑,一人在逃
一盒原價60余元的膠原蛋白產品能賣出低則八九百元、高則數千元的價格,許多買家明知價格高得離譜,卻仍心甘情愿爭相購買,這背后正是因為銷售者設計了最終被認定為傳銷行為的疊加理財銷售模式。
文/王偉偉
一盒售價不菲的膠原蛋白產品為什么能夠賣得如此火爆,購物附加理財福利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陰謀?
據查,本案犯罪人員正是設計了“購物+投資”的所謂新型理財模式,迷惑了不少消費者加盟,組織者6年間通過這樣的方式累計騙取投資款高達5.9億余元。2021年10月25日,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揭開了這起巨額傳銷詐騙案的幕后真相。
購物享受附加理財“福利”
2013年至2019年,邵某(在逃)陸續成立蘇州微科天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科天成”)、蘇州微寶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寶公司”)、世貿(蘇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物公司”)等公司開展經營活動。
為提升銷售業績,微科天成不斷對外宣傳公司產品并尋找銷售代理。姚同佐很早就開始代理微科天成產品銷售業務,自稱于2013年來到微科天成考察,與邵某協商由其為微科天成尋找客戶并幫助銷售產品、獲取提成。
剛開始的時候,姚同佐與邵某商定通過雙軌制模式進行合作,即姚同佐及后來發展進來的用戶陸續介紹下級買家,微科天成以兌現領導獎和對碰獎的方式向用戶支付報酬。其中對碰獎的提成比例為對碰金額的16%,領導獎的提成比例為對碰獎金額的20%。
所謂“對碰金額”即為兩個買家金額的重疊部分。按照微科天成設置的交易規則,用戶需要介紹兩個買家才會得到獎勵。用戶引進的兩個買家被分別安排在左區和右區,通過對比兩個買家購買產品金額重疊部分與用戶結算對碰獎和領導獎,用戶可從其引進的兩個買家金額重疊的部分按比例提取對碰獎,作為上線的用戶還可以從下線對碰獎提取20%的領導獎。為了吸引投資,邵某后來將對碰獎和領導獎比例分別提高到25%和30%,微科天成的銷售業績由此迅速提升,生意一度做得風生水起。
微科天成銷售的是膠原蛋白產品。按照公司規定,客戶需要先購買足額的產品并成為會員,才有權獲得獎勵。剛促銷時,客戶要以932元高價購買兩盒膠原蛋白才能成為會員,會員按投資金額區分為不同的級別,并享受不同的提成福利。微科天成還規定,購買6萬元產品的會員可以申請成為市場領導人,開設線下實體商店,組建自己的團隊,并按公司規則享受相應的獎勵和提成。
在上述營銷過程中,邵某擔任公司老總,姚同佐擔任公司市場部銷售總監,負責公司在全國各區域的市場開拓和客戶維護,其后加入用戶夏春林、顧國萍、包月芳、成爾洪擔任上述公司在蘇州區域的市場領導人,負責蘇州區域的市場開拓和客戶維護。
久而久之,微科天成的營銷活動逐漸形成了一個以邵某、姚同佐等人為核心的傳銷組織,其內部層級在3級以上,每層投資人數達到30人以上。這一購物附加理財的營銷逐步發展成一個利用不同層級用戶發展下線買家并從中抽取報酬的傳銷活動。
騙局:從股權投資到投資養老
相關證據證實,微科天成銷售的膠原蛋白產品進價只有每盒60元,卻被賣出了每盒少則八九百元,多則數千元的高價。姚同佐案發后坦言:“購買膠原蛋白的買家并不是真的需要膠原蛋白產品,其主要目的是理財和獲得股權,因為回報率高。”因此,許多買家明知膠原蛋白產品報價高出成本十多倍甚至數十倍,但為了投資理財后獲得超高回報,便不再計較虛高的產品銷售價格。
購物附加理財的營銷模式運行幾年后,邵某又開始所謂的創新,在之前購物附加理財受益的基礎上,引入了所謂的股權投資和養老項目等概念。然而,這些所謂的股權和養老項目是否真實,竟沒有一個投資人進行過調查。
2015年4月,邵某成立微寶公司,剛開始也經營膠原蛋白產品。2016年2月,邵某提出在之前賣膠原蛋白的銷售網絡中,加入理財產品,以微寶公司名義銷售,即客戶購買9600元的膠原蛋白產品,不但可以得到12盒產品,還能成為會員參與理財項目。會員按投資金額區分為七個不同檔次,并享受不同比例的年利息、對碰獎和領導獎。
2016年6月,邵某又成立銷售膠原蛋白產品的第三家公司(生物公司)。與前兩個公司的銷售模式不同,邵某稱其于當年底收購了英國一家在股市停牌的WTS公司,遂設計出新的營銷方案,即對購買生物公司產品的買家贈送WTS股權,并通過之前的銷售網絡進行。買家成為會員的條件以及利息、獎勵等模式與微寶公司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股權的相關規定。剛開始,投資者購買產品可以按照1.67元/股的價格獲得股票,后來陸續增加到6元/股。
事實上,由于邵某之前設計的對碰獎和領導獎等獎勵和提成比例太高,導致其經營的三家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只能靠后續投資苦苦支撐。因此,一旦后續投資跟不上,三家公司的資金鏈便會相繼斷裂,再也無力兌現各類獎勵和提成。
為了吸引投資,維持龐氏騙局,邵某后期又編造了兩個養老項目吸引投資,但最終均以失敗告終——投資金額少的只得退錢;對于投資金額在16萬元以上的則轉成WTS股權,并承諾WTS上市后可以3倍的價格退錢。
關于所謂的WTS股權的情況,姚同佐供述中的一番話耐人尋味:“關于WTS股權項目,邵某說收購了英國的WTS公司,但我沒有看到過相關投資、收購協議。”因此,WTS股權項目的真假只有邵某清楚。現實情況是,大多數投資者的錢都被WTS股權套住,至案發還未等到WTS上市兌現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