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人民法院對“白云通航”傳銷案宣判
9月30日,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白云通航”傳銷案的判決書。鷹鑒在該判決書上看到,該傳銷組織的婁底市級代理鄒某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經審理查明,自2016年以來,孫某陽、李某銘、才某安等人以中國合伙人服務聯盟的名義,按照大區、省、市、縣、普通會員的層級架構,以“民、學、企、銀、互”為步驟,打著“大通航、大電商、大文化”的旗號,組織、發展大量的代理、會員。
為實施傳銷活動,孫某陽等人分別成立河南惠樂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惠樂益公司)和貴州眾比特區塊鏈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比特區塊鏈公司)等公司,大肆發展下線代理及會員。
該組織通過收取數額不等的代理費、會員費,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及發展代理的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形成了三級以上固定的人員層級結構,發展人員層級和會員數量眾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河南惠樂益公司以發展合伙人公司的名義,設置大區經理、省級代表、市級代表、縣級代表、普通合伙人等五級以上人員架構,普通會員需繳納3000元錢獲得3000個創業幣,以3000個創業幣在平臺注冊成會員,可獲得9000原始股及十萬積分,可直接推薦會員獲得10%的直接推薦獎。
縣級代理需繳納10萬元獲取縣級代理資格,公司贈送20萬元平臺創業幣,創業幣用于推薦會員使用,推薦滿66個會員可直接獲利9.8萬元,同時可獲得本區域內會員注冊5%的間接推薦獎。
市級代理需繳納20萬元,發展一個縣級代理可獲得38%的直推獎獎勵(即3.8萬元),同時可獲得本區域內會員注冊費用1.5%的間接推薦獎。省級代理需繳納50萬元,直接推薦獎為市級代理費用的44%,間接推薦獎為縣級代理費用的5%及本區域會員注冊費用的1%。
大區代理需繳納100萬元,直接推薦獎為省級代理費用的49%,間接推薦獎為市級代理及縣級代理費用的5%。
眾比特區塊鏈公司以金、木、水、火、土等多級的“大五星”傳銷模式以及后期轉型為大區、省、市、縣、總監、經理、業務、銷售等多級“小五星”傳銷模式,通過收取數額不等的代理費、資格費發展會員。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發展會員眾多,形成三級以上固定的人員層級結構,涉案資金特別巨大。
2016年7月份,鄒某祥通過朋友介紹加入“白云通航”傳銷組織,后注冊賬號成為“白云通航”的會員,并推薦顏某芬等人成為“白云通航”的會員。
后“白云通航”與“中國合伙人服務聯盟”(俗稱“學股”)合作進行“民股修復”成立“惠樂益商服平臺”。
在該時期,鄒某祥伙同顏某芬、顏某、梁某蓮等人通過繳納20萬元成為婁底的市級代理,發展李某珍、曾某桃等九名縣級代理,縣級代理再發展下線會員,總計四百余人,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及發展代理的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形成了三級以上固定的人員層級結構,涉案資金特別巨大。
在貴州眾比特區,鄒某祥伙同顏某芬等14人合伙籌資6萬元在金星紀某處購買到木星資格成為婁底市級代理。鄒某祥伙同他人成為市級代理后,通過發展下線代理及會員,非法獲利11萬余元。
2019年5月6日14時40分許,鄒某祥在婁底市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鄒某祥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