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業出局”國家給分紅1040萬元? 實際是傳銷套路
“1040陽光工程”傳銷組織以“資本運作”為幌子,謊稱是國家暗中支持的投資項目,通過誘騙、“洗腦”等手段,大肆發展下線,騙取財物。鷹鑒了解到,近日,該犯罪團伙的操盤手在江蘇省常州市落網,并被判刑。
“三代出局”最終能返1040萬元?
實際是傳銷騙局
2011年3月,被告人程向陽經他人介紹從老家安徽省安慶市到貴州省貴陽市加入“1040陽光工程”組織,后通過他人陸續發展檀某、畢某、程某、汪某(均已判刑)等人作為其團隊成員。
該組織規定,每個參加者必須至少繳納3800元購買1份“份額”,購滿21份可得返利19000元,每人最多發展3名直接下線,參加者通過直接或間接滾動式不斷發展下線,按照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即老總)的順序提升自己的級別,并獲得不同提成。
該組織還規定了“三代出局”制,即下屬第四層級晉升老總,則本人不再參與分配該條線上的返利,如果三條下線都達到“三代出局”,則此時可獲得的最終返利將達到1040萬元。
高級業務員所在團隊設大總管,并下設申購、自律、能力、經晨、自配、家庭6個職能總管。由高級業務員聯系大總管,大總管再通過職能總管管理整個團隊,并將團隊中的傳銷人員分散居住在各個“家”中。
實際上,“1040陽光工程”就是傳銷騙局。該傳銷組織是以“資本運作”為幌子,謊稱是國家暗中支持的投資項目,采取打電話等方式邀請親戚、朋友等以做生意、工程等為由,通過開設“講班”、“文化課”、“素質課”等課程,引誘聽課者參加傳銷組織,并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接指令分流至多個省份
為牟利自己操控多個傳銷團隊
2013年上半年,程向陽晉升為高級業務員,即A級“老總”。2013年7月份,程向陽接到上級王正平的指令,將其團隊搬離貴陽市,分別分流至四川省成都市、河南省鄭州市、江蘇省常州市等地繼續開展傳銷活動。
為了牟取非法利益,2014年6月份,程向陽與其上線王正平斷開聯系后,開始自己操控、管理多個傳銷團隊。程向陽主要負責出面與上線人員聯系、聯系計算工資、購買精品以及“上總”人員旅游事宜。
2015年12月,通過程向陽聯系,汪某帶領張某等團隊成員至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等地開展傳銷活動,程某團隊繼續留在河南鄭州發展下線。
隨后,檀某根據程向陽的安排帶領畢某等團隊成員至江蘇省南京市、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等地繼續開展傳銷活動,并發展下線。
上述團隊負責人將收取上來的申購款匯總后,根據程向陽的工資單給團隊發放工資和獎金,剩余款項再轉給程向陽。
收取傳銷資金超670萬元
“操盤手”常州落網獲刑
2018年11月22日,程向陽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常州市武進區警方刑事拘留,12月28日被逮捕。
鷹鑒在判決書上看到,至案發,程向陽在該傳銷組織內收取的傳銷資金超670萬元。程某團隊收取傳銷資金超310萬元;檀某團隊收取傳銷資金超189萬元;畢某團隊收取傳銷資金超31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