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傳銷黑幕:所謂寶馬新房皆是海市蜃樓
險被老友拉下傳銷深潭的古先生現身說法
本報《傳銷著魔,拉人落水》報道刊出后,引起在天河區當公務員的古先生的關注。19日,他約見本報記者,以本人親歷為證,進一步戳穿傳銷者的滿嘴謊言。
老朋友的說辭
古先生稱,他有一個朋友老彭,夫婦倆在廣西北海搞“1040陽光工程”近兩年,老向他炫耀自己買寶馬、買房,月收入20萬元,希望發展他為下線,不斷催促他投資69800元加入“1040陽光工程”。老彭還強調說,投資門檻很快就要提高到21萬元,學歷也會要求中專以上,賺錢要趁早。
本月14日,古先生去老彭“新家”做客,親眼見證老彭虛構的夢境。
當老彭在“新家”內大談自己的優質生活時,古先生發現滿屋都是舊家具。“我直接問他,你這房子到底是租的還是買的,他最終不好意思地承認,房子是租的,月租3000元。”古先生當場拆穿了“買房”的謊言。
“他從去年4月就打電話跟我說,他要在廣州買一輛100多萬元的寶馬,下一步計劃是買4套房子,廣州、北海、重慶、老家梅縣各一套。”古先生說。
為了確認老彭是否真的發財,每次通電話,古先生都追問他買車的情況,但老彭每次都以各種借口推脫。“問他寶馬車上牌沒有,他先是說新款式沒這么快下訂。后來廣州限牌,他就更容易找到借口了,說搖不到號。再后來他說不買寶馬了,嫌款式有點老土,準備今年3月買奔馳。”
至于計劃中的四套房子,老彭稱自己已經在南沙和北海買了房,但兩套房都要“明年才交付使用”。
老彭宣稱自己當上“老總”之后每月有20萬元收入,只等拿滿1040萬元“出局”,“錢已經不是問題了”。
古先生的親歷
2011年11月,古先生擋不住老彭持續半年的游說,帶著旅游的心態到廣西走了一遭。當天,先到老彭家里———一個市政府小區休息,7點鐘老彭帶他去當地一個高檔的旋轉餐廳喝早茶。
“我后來才知道,一切都是精心設計好的。”古先生說。喝完早茶,老彭說自己在書店訂了一本雜志,把古先生帶到了一間書店。書店里,多是《風生水起北部灣》、《民間資本運作白皮書》這類書籍。老彭一邊隨意翻書,一邊與古先生大談北部灣發展和“資本運作”。
“他以前并不關注政治,現在變化很大,滿口‘資本運作’頭頭是道。”古先生回憶道。
出了書店,老彭又帶他到北部灣1號住宅區,指著平面圖問他像不像“1040”四個數字,古先生也覺得有點像。午飯時,老彭拿出一瓶“1040牌”的白酒,這種酒,古先生從未見過。
接下來的幾天,老彭安排古先生不斷地見“老總級人物”,不放松一絲一刻給古先生“洗腦”的機會,但令老彭遺憾的是,古先生一時沒上當,并執意要回廣州。
臨別,老彭反復叮囑三點:“第一,盡快回廣西;第二,千萬不要跟朋友提及此事,因為新鮮事物并非每個人都能接受,只有有悟性的精英才懂;第三,千萬不要相信媒體報道,100人之中有99個人否定此工程,但它是存在的,保證不到兩年就能成功。”
老彭在廣西每天不工作,還要租房、吃飯,錢從哪來?古先生后來了解到,參與者除了繳納69800元申購資金,一年還需準備6萬至10萬元的“運作資金”,保證在廣西的花費,并要招待下線。
據了解,發展累計29個下線叫“上總”,可以離開廣西,但并不代表可以高枕無憂,拿滿1040萬元“出局”者更是少之又少。有網友分析:“上總率不到10%,成功出局者不到5%。”部門回應
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上門了解本報傳銷報道,坦言———
打擊傳銷取證最難
1月15日,本報報道了傳銷組織拉人落水,慫恿以6.98萬元“博”傳說中的1040萬元的案例后(詳見本報15日A15版報道),廣州市工商局一副處級干部隨即聯絡記者,并到報社了解情況,坦言跨省打擊傳銷的困難。
據該名不愿公開具名的干部介紹,廣州市工商局在2004年就設立了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簡稱“打傳辦”),可以聯合公安局、教育局、法院、檢察院、經貿委等部門聯合打擊傳銷。2012年,廣州市打傳辦取消了,但市工商局還保留著打擊傳銷的職能。
“搞傳銷的人將法律條文研究得非常透徹,很善于規避法律風險,這讓打擊傳銷工作變得艱難。”該工作人員說。記者也發現,在“1040陽光工程”中,只要發展29個人,便可以領取所謂的1040萬元“出局”。為何只規定29個人?因為超過30人,就要入刑。而下線在30人以內,則未達到“組織領導傳銷罪”定罪標準。
另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新式傳銷不斷變種。“1040陽光工程”是過去“拉人頭”傳銷的變種,項目組織者不再像傳統傳銷那樣限制人身自由。如今還有人通過網絡等方式在虛擬空間進行傳銷,加上防火墻、識別卡等保密工序,工商局要取證更為困難。
“現在就算有傳銷者親人報案,但傳銷者也可以自稱是自愿的。”該工作人員稱,在這樣的情形下,要強行控制傳銷人員,可能面臨被反咬一口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