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E網商務攬財千余萬 傳銷教頭獲刑
打著"E時代全球最先進的循環商務增值平臺"等噱頭大搞網絡傳銷,短短8個月發展會員達2.4萬余名、入賬1234余萬元的"E網商務"傳銷案,11月17日在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對"傳銷教頭"張濟顯、陳偉、陳曉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各判有期徒刑5年和罰金12萬元的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張濟顯、陳偉、陳曉芳等3人以“E網商務”為平臺從事傳銷活動。他們在網上發布廣告招募會員,變相收取"入門費",并設定各種津貼、分紅等獎勵方式,激勵會員發展下線。截至案發,3人共發展下線會員74層,收到會員匯入的資金達1234萬余元。張濟顯、陳偉、陳曉芳從中非法獲利分別為60萬元、119.85萬元和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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