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民間私募” 傳銷組織非法牟利150萬元
打著“民間異地自愿合伙私募”的幌子,實際上卻干著非法傳銷的勾當。兩年前,沙坪壩區的孫某、方某等7人,共同采取外地考察、授課等方式引誘他人加入傳銷組織,非法牟利150余萬元。近日,孫某等7人已被沙坪壩區檢察院批捕。
2008年10月,孫某和妻子方某經人介紹加入了“民間異地自愿合伙私募”傳銷組織。接著,孫某和方某到外地授課,欺騙多人加入傳銷組織。慢慢地,這個民間私募組織發展成了以孫某、方某、劉某、王某等7人為領導的傳銷組織。據介紹,事實上的民間合伙私募,從事的是上市、融資、期貨、股票、基金、證券以及企業兼并與收購等業務。而孫某所說的“民間異地自愿合伙私募”卻是以傳銷方式拉人繳費進入這個組織。
據了解,加入該組織的人經常聚集在一起開會,會議內容表面是交流經驗,實際是給會員洗腦。該組織還按內部人員級別的高低,把新進人員繳納的會員費進行重新分配。該組織內部分為“辦事員”、“主任”、“經理”、“老總”等十余個層級。據悉,加入該組織成為“辦事員”需繳納3300元,成為“主任”需繳納50800元。
為逃避有關部門的查處和打擊,孫某等人采取異地經營的方式,先后在貴州都勻、四川達州等地建立授課點,以外地考察、授課等方式引誘和欺騙百余人加入傳銷組織,非法牟利高達150余萬元。其中孫某、方某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就非法牟利50余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