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非法獲利46萬 13名傳銷團伙骨干被起訴
以“資本運作”、“自愿連鎖經營”為幌子,采用“五階三級晉升”方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兩年多來發展成員90余人,非法獲利46萬余元。8月21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將姚某某等13名傳銷骨干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0年以來,姚某某等人為牟取暴利,在開福區湘江世紀城小區利用“自愿連鎖經營”的名義從事非法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既無經營執照,又無營業場所及商品,而是采取“拉人頭”的方式不斷發展下線,即發展“新人”加入時按人民幣3800元/份的申購標準繳費,所交的申購費名義上是申購服裝等產品,但并無實物購銷流通。
傳銷組織制定了“五階三級晉升”的升遷制度,即參與傳銷人員根據自己申購或發展新人申購累計份數,可獲得相應的“五級”傳銷業務身份:1—2份為實習業務員;3—9份為組長;10—64份為主任;68—599份為經理;直接或間接購買份數達600份以上者即可晉升為老總。
參與傳銷人員根據自己及下線申購的份數可在三個階段實現晉升:第一階段是從“實習業務員”到“業務主任”,第二階段是“業務主任”晉升為“業務經理”,第三階段是“業務經理”晉升為“高級經理”。同時,該傳銷組織設有嚴密的體系,領導層設有“老總”、“教育總監”、“教育配合”、“自律總監”、“自律配合”等五個級別;傳銷團隊則設置“總管”、“自律”、“申購”、“能力”、“經晨”等五個級別,這次被起訴的13人中,共有包括姚某某在內的“老總”、“教育總監”5人,其余8人均為“總管”。該團伙兩年多來發展成員90余人,非法獲利46萬余元。
今年1月13日,因群眾舉報,姚某某等13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