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傳銷當事業“經理”“老板”全落網
日前,漯河市召陵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因傳銷引起的非法拘禁案時,檢察人員發現該傳銷組織不僅門檻高、級別森嚴,而且“資產”雄厚、“老板”眾多,最終對涉嫌非法拘禁的44名“老板”、“經理”批準逮捕。
今年3月,王某、孫某、黨某等人合伙以銷售保健品的名義在漯河市經濟開發區非法成立傳銷組織。該組織以每份產品3900元作為會員資格,將級別分為4級,從高到低是經理、主任、代表、助理,代表和助理統稱為老板。王某、孫某、黨某3人是經理,韓某、王某等6人擔任主任。之后,韓某等6人分別帶領數量不等的老板級犯罪嫌疑人租房居住,用誘騙、搶劫、非法拘禁等手段發展成員。
8月初,張某被老鄉以找工作為名義騙到該傳銷組織的租住處。“經理”王某和孫某當即沒收了張某的手機、現金、銀行卡,并派人對張某進行值班看守,非法拘禁長達10余天。在被拘禁期間,傳銷人員逼問張某的銀行卡密碼,因為拒絕說出密碼,張某挨了數次毆打。待張某說出密碼后,趁看管人員不備跳樓逃離。截至案發,警方已查明該傳銷組織涉案人員在50人以上,涉案金額近40萬元。
經過公安機關審慎處理、數次補證后,召陵區檢察院提審核實,對4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該案涉及的罪名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