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帝豪”假借電子商務涉嫌傳銷
近日,全省工商系統對直銷行業進行集中專項檢查。目前,成都市個別涉嫌違規的直銷網點已被責令整改和規范。德陽市工商局對“雅芳”、“玫琳凱”等6家直銷企業服務網點開展了專項檢查,并責令當地18家直銷網點限期改正規范;對1件涉嫌傳銷行為及4件較嚴重直銷違法行為則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調查一起違規培訓
近日,讀者舉報,稱一家名為“上海家帝豪”的電子商務公司在進行直銷培訓。記者來到位于成都雙林路的某企業培訓點,只見三樓張貼著不少廣告牌,都是關于“我愛我買”霞飛創始人曹建華的生平以及該公司旗下理財產品的介紹。一個小房間內設有約20人的座位,并安有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臺投影儀。一見陌生人,一位穿紅色羽絨服、戴金絲眼鏡的中年女士就警惕地問:“你們是哪兒人?是哪位老師帶來的?”她自稱姓張,是這里的培訓老師。
2時30分過后,聽課的人陸陸續續到來。據張介紹,公司向全國招募代理商,即網絡店鋪的經營權;可分為三級代理、二級代理和一級代理;網絡店鋪的經營權可以繼承,可以轉賣;公司有一種產品叫“美容寶”,每月消費180元,公司返40元,不取的話復利計息,這樣,消費該產品25年后,只要消費者年齡到了65歲,就可以一次性取回約53萬元養老金,而消費額不到這筆錢的十分之一;這筆錢作為養老金,每月可取總額的十分之八,一直到身故為止。此外,張還特意強調是在中國民政部取錢,有中國消費者基金會作為保障。
規范違規者將被查處
未經過批準,擅自設點講課,類似的培訓活動在直銷企業中也存在。為此,全省工商系統組織專項檢查,對涉嫌存在問題的企業和經銷商將進行規范。
據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專項檢查在把握直銷企業主體登記事項的基礎上,以服務網點(經銷商)為重點對象,以招募、培訓和計酬為重點環節,從五個方面開展檢查:一是檢查直銷企業服務網點建設,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經銷商)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建立并實行了完善的退換貨制度,指導、幫助、督促直銷企業建立規范的服務網點,做到標識清晰、陳列分明、服務到位;二是核查直銷企業計酬獎勵制度,檢查直銷企業計酬獎勵制度是否與報備披露的制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團隊計酬等違規行為;三是檢查直銷企業招募、培訓和考試情況,是否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發展直銷員的條件,直銷員的報酬總額是否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等違法行為;四是依法查處直銷企業、直銷員違規直銷行為,嚴肅查處非直銷企業及個人擅自直銷行為,嚴厲打擊打著“直銷”、“特許經營”、“連鎖銷售”等旗號從事傳銷的行為;五是檢查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情況。
目前,成都市工商局已經對全市直銷企業及網點進行了拉網檢查,個別涉嫌違規的直銷網點被責令整改和規范。該局負責人介紹,凡是涉嫌違規違法的網點和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工商講壇>>>
工商機關對查扣財物應如何處理?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實施查封、扣押后,應當及時查清事實,在法規規定的查封、扣押期間作出處理決定。對于經調查核實屬于傳銷行為的,應當依法沒收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財物;對于經調查核實沒有傳銷行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應當在作出處理決定后立即解除查封,退還被扣押的財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逾期未作出處理決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視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財物應當予以退還。拒不退還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使用或者損毀被查封、扣押的財物,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事人擅自動用查扣財物應如何處理?
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5%以上20%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四川省工商局主辦、天津天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協辦)
打傳在線>>>成華區14部門聯手打傳
12月9日上午,成華區政府在成華區工商局召開打擊傳銷聯席會議。成華區區委宣傳部、綜治辦、工商、公安等14個部門及14個街道辦事處參加了會議。
行業動態>>>富迪資助20貧困大學生
近日,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沈陽大學舉辦第3年的捐贈活動,為20名貧困生捐出10萬元助學金。截至2010年10月,富迪已累計向社會捐贈超過4000萬元款物。
